为全面配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,加快全面小康建设进程,阜宁县审计局从规范镇村财务管理着手,在探索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,科学整合内部审计力量,进一步加大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度和广度,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今年将全县328个行政村负责人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,实施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。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,营造审计氛围。该局通过去年对五个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,揭示了村级财务管理等多项薄弱环节,审计结果报送县委、县政府后,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,中共阜宁县委办公室专门出台了《关于实施全县基层党组织固本清源工程的意见》(阜办发〔2018〕11号),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出台了《关于开展村级财务“三年必审”实施意见》(阜委农〔2018〕4号),明确规定了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要求,为实施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提供了制度保障。 二是整合审计力量,创新审计模式。实施全县村级负责人“三年轮审”工作面广量大,该局不断创新审计模式,以打造“内部审计尖兵”为抓手,根据县政府《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》(阜政发〔2017〕13 号)要求,强化内部审计建设目标责任考核,督促全县所有镇(园)区、街道和社区必须全部建立内审机构,并达到内部审计“五有五提升”目标。同时,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审计力量培养,由审计机关牵头,组织内审机构,采用交叉互审等模式,开展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,实施以审代训,为实施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提供了重要保证。 三、强化结果运用,建立问责机制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重在建设一支素质高、能力强、作风优的基层领导班子。为保证村级负责人能够在任期内切实履职尽责,根据县纪委《正风肃纪镇村行》要求,该局在如实揭示被审计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,按照“三个区分开来”的原则,准确界定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,今年实施的20个村级负责人审计结果及时报送县委、县政府和相关镇区主要负责人,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等涉农案件线索30多条,全部移交相关监管部门严肃查处。(朱明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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